一、中央周边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李强主持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会议
中央周边工作会议 4 月 8 日至 9 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国家副主席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重要讲话中系统总结新时代以来我国周边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科学分析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周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强调要聚焦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努力开创周边工作新局面。李强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周边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会议指出,我国幅员辽阔、边界线长,周边是实现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要以全球视野审视周边,增强做好周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提出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倡导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同周边国家深化全方位合作、加强各领域交流、共同维护和平稳定,形成务实高效的周边工作框架,推动周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对于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要坚持好、运用好。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同周边关系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时期,同时也进入周边格局和世界变局深度联动的重要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以建设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为共同愿景,以睦邻、安邻、富邻、亲诚惠容、命运与共为理念方针,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的亚洲价值观为基本遵循,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主要平台,以安危与共、求同存异、对话协商的亚洲安全模式为战略支撑,携手周边国家共创美好未来。
会议强调,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要与周边国家巩固战略互信,支持地区国家走稳自身发展道路,妥善管控矛盾分歧;深化发展融合,构建高水平互联互通网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共同维护地区稳定,开展安全和执法合作,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扩大交往交流,便利人员往来。
会议指出,做好周边工作,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各方面协调配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能力和队伍建设,推进周边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王毅作总结讲话。
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同志,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新华社 4 月 9 日消息)
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附答记者问)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经过 3 至 5 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二、优化培养供给体系
(一)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推进人才需求数据共享归集,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推进国家战略人才需求分析会商,综合比对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大数据,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定期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
(二)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区域布局,引导高校明确办学定位、分类特色发展。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主动对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组织地方和高校开展新设学科专业人才需求论证、存量学科专业就业状况评估。优化高校资源配置,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制定专项招生计划。围绕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规定。加快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指导高校及时对接转换、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
三、强化就业指导体系
(四)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标准,推动高校将其列为必修课,打造一批国家规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学成果。成立教育部生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各领域专家深度参与就业指导工作规划,持续推进教学改革。鼓励高校设立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学科专业,加强研究生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办好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五)加强就业教育引导。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个性化求职心理疏导。引导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促进学校、家庭、社会联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等活动。实施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
(六)健全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健全就业实习制度,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至少开展 1 次就业实习,强化实习责任保险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实习机会。支持相关用人单位设立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建好用好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四、健全求职招聘体系
(七)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推动校内外招聘资源共享,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优势到新业态新模式、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
(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服务。挖掘国家重大战略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就业服务。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支持校企联合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畅通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实施重点领域和基层就业专项计划。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增强重点领域就业吸引力。
(九)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聘(录)高校毕业生时间安排。合理确定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高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为毕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
(十)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深挖吸纳就业潜力。群团组织围绕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特色化求职招聘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等挖掘优质资源,提供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化就业服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发岗位资源或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
五、完善帮扶援助体系
(十一)健全困难帮扶机制。为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帮扶对象提供服务和援助。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动政、企、校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帮扶对象。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十二)加强帮扶对象能力培训。实施“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帮扶实效。各级公共实训基地强化对帮扶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面向帮扶对象提供公益性就业能力培训。
六、创新监测评价体系
(十三)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进展监测。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滚动调查,及时掌握就业市场岗位需求和毕业生求职意向等。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查询核验服务,实现去向登记信息同步转换为就业进展监测数据。完善就业进展监测数据核查和违规处理相关规定。丰富就业进展监测渠道,推进多部门大数据比对验证分析,持续监测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十四)推进就业评价改革。创新就业质量评价工具,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分级分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工作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重要因素。
七、巩固支持保障体系
(十五)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建强省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鼓励高校统筹相关资金,结合毕业生规模及工作需要,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就业经费预算。
(十六)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高校按规定配齐校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健全校外专家担任兼职就业指导教师的保障机制。畅通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发布职业标准,将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鼓励就业指导教师等申报相应职称,支持就业指导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深造发展。打造一批高水平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轮训和专题研修。
(十七)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高端智库,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就业研究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研究、就业政策论证与效果评估、就业与产业大数据分析等。推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门课题。加强就业研究成果培育和应用,打造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研究成果发布载体,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论坛。(十八)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建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打造“24365校园招聘服务”、“职引未来招聘服务”等品牌。制定高校毕业生数字化就业服务标准规范,推广移动端服务。加快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就业服务领域的研发和应用。
(十九)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和良好氛围。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规范招聘(录)工作,按照岗位需求合理确定学历层次等招聘(录)条件。维护合法就业权益,纠正和消除就业歧视。各类招聘(录)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置与岗位需求无关的限制性条件。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招聘欺诈、泄露隐私等涉就业违法犯罪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解读促就业政策措施,推广经验做法。
(二十)强化组织实施。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具体工作由教育部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离校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校强化组织协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和院系具体落实,增强工作合力。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负责人就《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部署,“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连接点,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阶段,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增长,从 2022 年起连续三年突破千万,已成为我国城镇新增就业绝对主体。围绕促进高等教育人才供需适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人才支撑,迫切需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供需适配、服务升级、机制优化等方面问题。
为做好《意见》制订工作,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领导,教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有关高校、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等意见建议。
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是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重要着力点。《意见》出台后,将有效推动落实立德树人,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2.请介绍《意见》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答:《意见》主体共 7 个部分 20 个条目,由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六大体系”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回答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根本遵循、基本路径和工作目标等核心问题。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关于构建体系的基本路径,要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关于构建体系的工作目标,提出经过 3 至 5 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六大体系”可以划分为三个板块,由优化培养供给体系、升级传统就业服务体系、巩固支持保障体系共同组成。
第一板块:第二部分,优化培养供给体系。提出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缺口状况,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第二板块:第三至第六部分,升级传统就业服务体系。包括:一是强化就业指导体系,突出育人核心,提出做实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等 3 项举措。二是健全求职招聘体系,突出精准便捷,提出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等 4 项举措。三是完善帮扶援助体系,突出能力提升,提出健全困难帮扶机制等 2 项举措。四是创新监测评价体系,突出科学高效,提出健全就业形势研判和进展监测机制等 2 项举措。
第三板块:第七部分,巩固支持保障体系。对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等提出要求。明确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3.《意见》将优化培养供给体系置于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首位,有怎样的考虑?
答: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看,当前高等教育供给与社会需求适配不够的问题亟待解决。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纵深推进,高校毕业生已成为我国城镇新增就业绝对主体,预计今后十年高校毕业生总量还会持续增长。破解社会需求真实性、教育供给有效性、供需适配精准性的问题,成为当前教育系统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性问题。
《意见》着眼推动社会需求侧建立关于人才发展趋势及缺口状况的研究发布机制,教育系统构建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前提。
一是聚焦人才需求侧,提出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关于供需状况,提出推进人才需求数据共享归集,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关于人才发展趋势,提出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定期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
二是聚焦教育供给侧,提出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围绕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优化高校资源配置。
三是强化就业端反馈,提出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对于招生计划调整,提出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对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根据职业标准对接转换更新人才培养方案。
4.《意见》在健全求职招聘体系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求职招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环节,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都十分关注。当前,求职招聘工作合力依然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高校毕业生对高品质服务的需要。
《意见》注重发挥校园招聘活动对于促进人岗对接的重要作用,突出精准便捷导向,推出系列新举措。
一是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着眼促进岗位资源共享,提出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着眼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提出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着眼鼓励多渠道就业,提出支持到新业态新模式、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人才服务。针对国家重大战略等需求,提出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就业服务。针对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出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针对提高重点领域就业吸引力,提出畅通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实施重点领域和基层就业专项计划。
三是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一方面,提出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聘(录)时间安排,合理确定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另一方面,提出高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为毕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
四是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围绕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针对群团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分类提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
5.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答: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教育系统要积极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为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教育部坚持远近结合,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一方面,结合“六大体系”推出系列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动《意见》部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全力做好2025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率先推出系列优化就业服务举措,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系教育内外,关系千家万户,实施好《意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各高校学习贯彻《意见》的进展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直属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会。
(来源:新华社 4 月 8 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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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